負責全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研究指導農村基層黨組織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或換屆選舉;掌握鄉鎮黨政正職使用的備案情況;協調相關單位研究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配套組織建設;指導全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堅持和完善工作;參與指導農村黨員隊伍建設;指導鄉(鎮)副職科技帶頭人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全市選派幹部駐村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定期督促檢查各地選派幹部到村任職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選派幹部到村任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參與指導全市公務員法實施,負責黨的機關、人大、CPPCC、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實施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援藏幹部的選拔、考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和宏觀指導。負責市、縣、鄉領導班子成員和黨政部門領導,全市黨的機關、人大、CPPCC、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和全市後備幹部。
(六)縣(市)區幹部部門
負責考察縣(市)領導班子和縣(市)市委管理的幹部,了解縣(市)區委組織部部長;提出分工範圍內市委管理幹部任免、調整、交流、待遇、退休的建議,負責分工範圍內縣(處)級後備幹部的建立和培養,提出培養和使用的建議;掌握縣(市)區幹部備案情況;負責選拔副縣(市)科技鎮長;了解和掌握縣(市)、區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情況,提出工作建議;負責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提出人事安排建議,並報請批準;參與市領導換屆和會議期間相關人事安排的調整;綜合協調並負責培養選拔分工範圍內的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
(七)直屬幹部部門
負責巡視市屬部委(協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團體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幹部,巡視市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市部級幹部;對分工範圍內的市委管理幹部和部管幹部的任免、調整、交流、待遇和退休(離職)提出建議,辦理有關手續;負責建立和培養分工範圍內市委、部管幹部的任免、調整、交流、待遇和退休,並辦理有關手續;負責分工範圍內縣(處)級後備幹部的建立和培養;調查了解企業領導後備人選,掌握壹批優秀企業管理者,提出培養使用建議;負責市直單位科級幹部的宏觀管理,掌握幹部備案情況;了解和掌握分工範圍內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提出工作建議;承辦會議期間市級領導班子的變動和相關人事安排的調整;辦理省委在我市管理的幹部任免、退休和工資待遇的審批;負責省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聯絡服務工作;研究和指導企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企事業單位人才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加強高級管理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市公開選拔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幹部的年度考核;承辦軍隊轉業幹部的調配和安置工作;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和全市人事檔案的宏觀指導;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和幹部信息工作;負責分工範圍內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的培養和選拔;負責省內適當單位幹部的協管工作。
(八)幹部教育處(知識分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幹部教育的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指導、檢查縣(市)區、市級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培訓城市管理幹部及其後備幹部;承擔在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市委黨校和有關幹部院校學習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處級幹部的選拔,以及出國研修生的選拔;綜合協調全市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縣(處)級後備幹部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優秀中青年幹部的實踐培訓(包括掛職、掛職等。)和管理本市的海外幹部;參與副縣(市)區科技負責人的選拔;負責全市選調生的管理;檢查和指導全市知識分子政策的實施和知識分子工作的發展;負責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知識分子工作的政策法規;聯系和掌握壹些優秀的專家和拔尖人才,組織相關活動;承擔市知識分子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幹部監督科(幹部監督舉報中心)
負責全市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宏觀指導;負責全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承擔市管幹部任前公示工作;監督或參與調查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人事紀律的行為;制定和參與制定有關幹部監督制度和規定,提出監督建議;負責監督檢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幹規定》的執行情況;受理對用人上不正之風的舉報;辦理和參與辦理省、市委、部委領導交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參與城市管理幹部的考察和年度考核;負責市級幹部工資的審批;承擔部分市管幹部因公或因私出國(境)的審批和備案;審理市管幹部和部分老同誌的黨籍、黨齡、工作時間等歷史遺留問題。
(10)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負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和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高層次人才信息庫;負責市領導聯系專家的服務工作;指導我市做好領導幹部聯系專家工作;牽頭組織對人才工作責任制和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以及全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選表彰。
(十壹)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主要負責黨員電化教育的指導、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和監督黨員音像播放網點的規範化建設;做好黨員電化教育教材的引進、復制、發行和交流工作;檢查基層電化教育的實施情況;拍攝制作黨員教育視聽專題片;辦好“黨建”電視欄目,加強黨建工作宣傳;策劃實施全市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好安慶先鋒網,拓寬黨員電化教育領域;組織黨員電化教育科技富民工程主題活動;組織黨員電化教育人員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