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展社會治安、經濟民生、農業農村領域違法犯罪和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依法嚴懲三大領域違法犯罪,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縣代和法治縣代,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滿意度。
2.進壹步優化訴訟費退還流程。針對訴訟費退還內部審批流程過多的問題,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統壹安排,全面優化了法院訴訟費退還流程,方便訴訟當事人辦理訴訟費退還業務。
3.促進訴訟檔案的便捷利用。針對訴訟當事人和律師查閱訴訟卷宗難、相關單位和法院系統查找和調整卷宗速度慢、卷宗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建設電子訴訟卷宗管理平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訴訟卷宗服務,促進司法為民、便民。
4、廣泛開展“三項規定”和“民法典”的宣傳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組織審判業務骨幹走出去解讀宣講民法典,利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官方網站等平臺,大力推進以案釋法、普法、弘揚淳化村民風社風活動,使“三規”和民法典真正走進廣大幹部群眾心中。
5.深化司法救助。嚴格落實《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全國司法救助工作實施細則》,進壹步規範司法救助工作,逐案辦理相關救助事項,及時發放救助資金,探索多元化救助資金來源與社會救助的銜接。
6、集中清理積壓的舊案件。徹底清理積案,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進壹步完善監督機制。堅決糾正冤假錯案,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壹。
7.開展執行案件深度清理專項行動。推進執行案件深入清理,全面開展執行案件辦理流程和“壹案壹賬”制度偏差數據核查和補記工作,確保執行案件專款專用,清查清楚執行案件底數,清理認領所有不明案件,清理發放所有無故逾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