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簡稱行程單)可以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報銷憑證。旅客可以通過東航直屬售票處、機場櫃臺、機場自助值機機、撥打95530獲取行程單。
行程單領取時間:最晚要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完畢後的7天內,憑有效旅行證件在部分機場或東航直屬售票處領取。
領取行程單時需要註意以下幾點:
1、付費改期和升艙操作,升艙前的客票必須在付費改期和升艙操作後的30天內打印行程單。
2、行程單只能打印壹次。行程單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
3、已打印行程單的旅客要求服務變更時應出具該行程單,要求退票時必須退還該行程單。旅客可直接將行程單退回給原打印地,或退回到東航各直屬售票處,或郵寄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機場大道66號,三樓退票組收,郵政編碼?201202。
4、遺失行程單不影響旅客登機,旅客可直接憑有效旅行證件辦理登機手續,行程單遺失不補。
5、對於使用代理購票的旅客,請在代理點購票時,向銷售代理索取行程單。
擴展資料: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即行程單)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並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納入稅務機關發票管理,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對於行程單來講,它既是專用發票,又是運輸憑證,還是航空運輸合同成立的初步證據和記名式有價證券(票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民航總局規定(國稅發[2006]39號),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報銷憑證。
行程單也是壹屬於發票的壹種,也是報銷憑證。壹般用於國內機票報銷時使用。買國際票時,才會有發票。
中國東方航空 - 網上值機問題解答
中國東方航空 - 網上購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