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家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扶持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就業,對下列企業、人員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1、吸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2、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
3、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
4、從事個體經營的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
5、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
6、國務院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的其他企業、人員。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就業服務體系,設立公***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1、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2、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3、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4、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5、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6、其他公***就業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等措施,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