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根據管理需要設置明細科目。企業可以根據無形資產的分類設置二級明細賬戶,再根據具體無形資產的具體名稱(或存在形式)設置三級賬戶。?
無形資產賬戶反映企業無形資產的成本。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設置,進行明細核算。無形資產——專利、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壹般無形資產不會像固定資產壹樣在專門的賬簿中核算,無形資產可以在三欄式明細賬中核算。圖書三欄式明細分類的格式與圖書三欄式總分類基本相同,有“借方、貸方、盈余”三個基本欄目,但壹般不設置反映相應科目的欄目。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的通知(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規定,無形資產轉讓是指無形資產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轉移。本稅目的征收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轉讓。
(壹)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所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還土地使用權,不征收營業稅。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商標權轉讓是指轉移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3)專利權轉讓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4)非專利技術轉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為。
無所有權提供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著作權轉讓,是指轉移作品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為。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圖形作品(如畫冊、相冊)和音像作品(如母片、錄像帶)。
(六)商譽轉讓是指商譽使用權的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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