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購房都會考慮避稅的問題,尤其是商用房,商用物業。今天就為大家全面整理了商用物業在購買環節、持有環節、出租環節、出售環節所需要的承擔的各項稅費。 案例解析: 某 公司 將公司持有的壹幢寫字樓出租,租金年收入3000萬元。其中租金中含 水電費 300萬元,網絡寬帶年租費10萬元,物業管理費300萬元; 以此計算,該公司出租寫字樓應繳納的稅費有: 營業稅=3000×5%=150萬 城建稅 和 教育 附加=150×(7%+3%)=15萬 房產稅 =3000×12%=360萬 印花稅 =3000×0.1%=3萬 合計:528萬元 稅務統籌: 原有租金中,涵蓋實際租金2300萬,網絡寬帶年租費10萬元,物業管理費水電費300萬元, 物業費 300萬,物業持有方把承租方應負擔的水電費和寬帶費並入房租收取,加大了稅基。另外,實際歸物業公司的管理費,物業公司取得該收入後,應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但不繳納房產稅,對該公司來說這是壹筆重復征稅。 統籌後,把物業、水電、網絡從 租賃合同 中分離出來,物業費簽訂物業公司的合同,水電、網絡費用代為征收,則繳納的稅費為: 營業稅=2300×5%=115萬 城建稅和教育附加=115×(7%+3%)=11.5萬 房產稅=2300×12%=276萬 印花稅=2300×0.1%=2.3萬 合計:404.8萬 較統籌前節稅 123 .2萬 特別提示: 購買商用物業後進行出租,租賃合同中應盡可能刨除實際租金外的其他費用,稅務籌劃中避免發生無意義的代收款項,避免簽訂“壹攬子”合同,若這部分收入計入租金,則會虛增稅基; 以個人名義出租商用物業,除印花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外,還需要繳納 個人所得稅 ,租賃收入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租賃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部分按20%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