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開始實施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這就是說當我們的薪資繳納五險壹金之後,剩下部分也就是納稅部分不超過5000元,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稅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
從以上稅率可以看到,如果工資剛好是5000元,那麽是不需要納稅的。如果工資超過5000元就開始納稅,工資越高稅率越高,那麽納稅金額就越多。
工資壹萬元要交多少稅?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壹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月收入10000元,起征點5000元;其他扣除0元;專項附加扣除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元。
稅額=(10000-5000)×10%-210=290元。也就是說,稅後工資是971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