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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幾類

A,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基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基本法(屬稅法體系中的母法,我國目前沒有統壹制定)和稅收普通法。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

稅法體系中各稅法的分類——4+1種分類

1.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2.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式法。

3.按照稅法相關稅種征收物件的不同,可分為商品和勞務稅稅法,所得稅稅法,財產、行為稅稅法和資源稅稅法及特定目的稅稅法。

4.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上述對於稅種的分類不具有法定性。

還有壹種分類:間接稅與直接稅。

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將

稅法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稅法是稅收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稅法體系中按稅法的功能作用、許可權劃分、法律級次的不同,可分為不同型別的稅法。

1. 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式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收物件、征收範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稅收程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納稅程式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

2. 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3. 按照稅收立法許可權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檔案等。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將稅法

稅法體系中按稅法的功能作用、許可權劃分、法律級次的不同,可分為不同型別的稅法。

1. 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式法。

2. 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3. 按照稅收立法許可權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範性檔案等。

按照稅法征收物件的不同,稅法可分為a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按照稅法征收物件的不同,可分為五種:商品和勞務稅法,所得稅稅法,財產、行為稅稅法,資源稅稅法,特定目的稅稅法。

稅法按其效力分類,可分為哪些?

稅法按照效力可以分為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稅收基本法是稅收領域的根本大法,在整個稅收法律體系中居於母法地位,對各實體法和程式法起著統帥作用。同時,由稅法的地位和稅收法制建設的規律所決定,稅法屬於公法,是國家的重要法律。因此,制定稅收基本法是我國稅收法制的重大事件,對於促進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具有重大意義。

稅收普通法是稅收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稅收普通法不得與稅收根本法內容相牴觸,效力沒有稅收基本法效力高。是根據稅收基本法的原則,對基本法規定的事項分別立法實施的法律。比如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就屬於稅收普通法。

決策按照不同的內容,可分為哪些型別

決策的型別,可以從好幾個方面來說,我學的書上的主要有五種。

1.按決策的作用分類

(1)戰略決策。是指有關企業的發展方向的重大全域性決策,由高層管理人員作出。

(2)管理決策。為保證企業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而解決區域性問題的重要決策,由中層管理人員作出。

(3)業務決策。是指基層管理人員為解決日常工作和作業任務中的問題所作的決策。

2.按決策的性質分類

(1)程式化決策。即有關常規的、反復發生的問題的決策。

(2)非程式化決策。是指偶然發生的或首次出現而又較為重要的非重要復性決策。

3.按決策的問題的條件分類

(1)確定性決策。是指可供選擇的方案中只有壹種自然狀態時的決策。即決策的條件是確定的。

(2)風險型決策。是指可供選擇的方案中,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然狀態,但每種自然狀態所發生概率的大小是可以估計的。

(3)不確定型決策。指在可供選擇的方案中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然狀態,而且,這些自然狀態所發生的概率是無法估計的。

4,按決策的風格來分,可分為:行為決策;概念決策;命令決策;分析決策。

5、按決策的方法來分,可分為:有限理性決策和直覺決策。

詩歌按內容可分為幾類

大致可以分為壹下幾種:

送別詩、邊塞詩、閨怨詩、田園山水詩、詠物詩、悼亡詩、諷刺詩、記行詩、詠史詩、詠懷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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