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本市境外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制定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就業救助制度,促進創業就業;完善職業資格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
與有關部門合作,制定工資和收入分配政策的人員在機關和事業單位,建立保障機制的正常生長和支付工資的人員在機關和事業單位統籌制定勞動和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的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督,協調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退休人員待遇的報銷、審核和支付,勞動關系管理等工作。
內置的機制
辦公室(信訪處)
(1)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重要行政活動和重要行政會議;負責辦公室信息、保密、監督和檔案工作;協調和管理全國人大代表的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政府接待和聯絡工作,牽頭該局國內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持工作;負責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和新聞宣傳工作;協助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局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本機構的行政、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保密和安全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辦公室的請願書
負責群眾信訪和網上信訪工作;負責上級下達、下達、監督的信訪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歷史問題,承擔有關行政事務;負責協調部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穩定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