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四種審計意見:
1.無保留意見意見:無保留審計報告是最常見的審計報告。當註冊會計師認為香港公司的會計報表符合審計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在香港公司的審計過程中不受限制,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但被香港公司故意隱瞞時,就會給出香港公司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保留意見:保留意見適用於被審計單位未能完全遵守香港公司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香港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範圍受到限制。只有在香港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整體公允,但仍存在對香港公司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下,才會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否定意見:當香港註冊會計師認為香港公司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失真,使會計報表不符合香港公司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不能公允反映香港公司整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時,香港註冊會計師將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意見免責聲明:當香港公司的審計範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無法獲取充分和適當的香港公司審計資料,從而無法確定香港公司審計報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時,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將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可見,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會計師的意見也是考察香港公司是否正常經營的重要事項。
以上回答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到妳。歡迎妳喜歡我們,關註我們。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