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每年有很多的機動車由於年檢等原因導致需要去辦理註銷登記的,最後是需要按照報廢車處理的,需要車主本人去提出申請辦理,最近有壹些車主在咨詢關於湘潭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需要帶什麽材料,下面太平洋汽車網小編整理資料給各位解答。
壹、湘潭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需要帶什麽材料
1、《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2、機動車號牌
3、代理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行駛證》
5、書面委托書
6、《機動車登記證書》
7、《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
二、湘潭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依據是什麽
1、《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10月7日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687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第四條機動車的登記,分為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註銷登記。
第九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報廢期滿的2個月前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註銷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該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2、《機動車登記規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號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修正)
第二十七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第二十八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登記:(壹)機動車滅失的;(二)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三)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註銷登記:(壹)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的。
以上是太平洋汽車網小編關於湘潭機動車註銷登記辦理需要帶什麽材料的解答,以上所需要的材料要車主本人提前去準備的,壹般是到當地的車管部門辦理,當場受理當天也是可以辦理完畢的,如果各位有其他的汽車問題要咨詢歡迎來到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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