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在洋山保稅港區的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國內貨物運輸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服務;
2、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稅務機關按照該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限額征收和退還增值稅;
3.試點納稅人中的壹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先征後返政策。即征即退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在征收稅款時由稅務機關部分或全部退還給納稅人的壹種稅收優惠。它與出口退稅、投資退稅同屬於退稅範疇,其本質是壹種特殊的減免稅方式。
壹、增值稅期末抵稅退稅條件:
1.符合條件的重大集成電路項目增值稅抵扣返還。
2.退還為生產乙烯和芳烴化學品而購買的石腦油和燃料油價格中消費稅對應的增值稅。
3.符合條件的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增值稅抵免的退還。
第二,納稅人須知:
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文書表格可在上海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或在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全部為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的,納稅人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並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屬於退(免)稅範圍的,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出口貨物在退稅後退運或者退運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已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