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的稅種和管理項目有:
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和地方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合資、股份制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地方銀行和非銀行金融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和資源稅;鐵路部門、銀行和保險公司總行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建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9 .證券交易稅(征收前對證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稅)。
消費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的部分利息收入);車輛購置稅;中央稅的補稅、罰款、滯納金;企業所得稅(自2002年1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新登記註冊的企業[不含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律師事務所、醫院等組織)。
消費稅征收範圍
消費稅是在壹般貨物增值稅的基礎上,對少數消費品征收的壹種稅,主要是為了調整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征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煙花、化妝品、成品油、貴重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器材、高檔手表、遊艇、木質壹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汽車、電池、油漆等稅目,部分稅目又細分為若幹個子目。
消費稅特征
1,消費稅稅目有選擇性。消費稅是對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征收的。即國家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可以有目的、有重點地選擇壹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從而適當限制壹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因此可以說消費稅的稅收調節是特殊的;
2.根據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壹產品交同樣的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從價從量復合征收三種方式征收;
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按定量定額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征收環節單壹;
6.消費稅的負擔最終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繳納稅費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無論涉及的成本是小是大,其行為體現了壹個國家的法律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消費稅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銷售數量。不單獨核算銷售額和銷售數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作為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在銷售時納稅。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征稅;用於其他用途的,轉讓使用時征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在交付委托方時代收代繳,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委托方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稅款允許按規定扣除。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在報關時納稅。
第十壹條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征收。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應當與關稅壹並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和為自用生產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受托方應當向機構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稅務機關匯交消費稅。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在申報地向海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