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利用個稅核定征收優惠。利用稅收政策是最為便捷且無風險的方式。個稅核定征收是各地園區中為鼓勵企業發展的福利政策,但並不是每個企業都能申請到。此時如果通過與各地園區有合作的籌劃平臺來操作,就能直接在比安財穗上享受對應地區的核定征收優惠,合法合規地解決提成、傭金等個稅高的問題,為企業直接降本95%以上。二、利用個稅起征,分攤發放。企業可以將這壹百萬的提成收入分攤到每月領取,每個月不足14萬,根據個人收入稅率征收政策,綜合下來每個月所繳納的稅率不到10%,這樣就節省了壹大筆的稅費。充分利用好了個稅的起征合法合規的避稅。三、其他費用扣除後再發放。可以看看這壹百萬的提成裏,有沒有需要扣除的費用,比如有部分公司,將差旅費以及住宿費等費用都包含在提成費用裏,壹次性支付,其實像差旅費等等費用,並不是業務所得費用,因此需要將這部分費用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