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不允許小產權房買賣的,為什麽還是有那麽多人選擇小產權房呢?小產權房到底有哪些呢?
小產權房買賣屢禁不止的原因:
1、巨額利益誘使小產權房出售
即使國家有相關法律條約明令禁止小產權房的交易,還是有很多小產權房掛出牌來公開出售。很多小產權房都是基於占用耕地,而村集體用地的公章主要掌握在村幹部手中,這種交易並不麻煩。基於利益的關系,大多數鄉鎮政府對交易采取默認的態度。
2、商品房價格昂貴
即使知道交易有風險,但是面對無力承受的高昂房價,還是有很多低收入者選擇購買小產權房。
3、村民利益可觀
村民可以通過小產權房買賣獲取利益可觀的分紅,或者可以通過出售的自住房得到數目不菲的金額,這對於人均收入不高的村民來說無疑是誘惑極大的。
那麽,小產權房交易面臨哪些風險呢?
1、無法取得房產證
房產權是擁有房屋產權的憑證,但是由於小產權房買賣並不合法,所以無法獲取房產證。這也是意味著購房者並沒有房屋產權,法律也不會保護購房者的權益。
2、無法再出售
由於房產證無法合理取得,所以小產權房也就無法合理上市,無法轉賣。
3、質量參差不齊
小產權房的建設並不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不排除壹些開放商為增加利潤而偷工減料的情況發生,房屋質量並不能保證。如果房屋質量出了問題,責任也很難追究。
4、如遇拆遷沒有補償
這些建築其實算是違章建築,如果真的遇到拆遷,購房者並不會有任何補償,如果有補償也會全部歸原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