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營改增後,營業稅由增值稅替代,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餐飲業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6%,稅收優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的7%;
3、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的3%;
4、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2%6、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25%,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
納稅申報期限如下:
1、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於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後15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
4、限期繳納最後壹日,遇到休息日,順延壹日,遇到長假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後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於罰款。
綜上所述,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條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
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