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沒有開過票的貨物下,無論怎麽輸入都會進入這個頁面,這個時候不要退出,點擊進入稅收分類編碼;
2、我們不要管右邊的內容,滑動到左邊的稅收分類列表,看紅色框起來的部分點擊貨物分類下的內容,就有相關分類,選擇適合自己的分類;
3、點擊進入印刷品類別的又會出現如下怎麽多的分類。在子分類下可以更加準確的找到適合的稅收分類代碼;
4、下壹步就是最後壹次分類了,印刷品有如下幾種的類型的選擇最適合自己貨物的編碼類別;
5、這個時候可以看右邊的內容了,點擊稅收編碼就會回到第壹部的第壹圖片了,點擊保存後,著貨物就有稅收編碼和稅率了,其實可直接智能編碼也可以做到的,但是貨物比較少且知道分類的情況下就可以使用這個方法了。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納稅人在前款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稅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保全措施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