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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與小微企業的區別

小微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在於判斷標準不同:

(1)小微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以利潤總額、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判斷;

(2)小規模納稅人以銷售額判斷,不壹定是小微企業。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應實行根據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方法,不應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低於規定標準,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相關納稅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什麽是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統稱為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家庭作坊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依法設立的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從事商品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

小微企業通常是小規模納稅人,但小規模納稅人不壹定是小微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只和銷售額有關。小微企業與利潤總額、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有關。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小規模認定的標準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營業務,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年增值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納稅人。

2.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其他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單位和納稅行為不頻繁的企業,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綜上所述,小微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在於判斷標準不同。小微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以利潤總額、資產總額、從業人數來判定。小規模納稅人是以銷售額來判斷的,不壹定是小微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壹條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取簡易方法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征收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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