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型微利企業季度銷售額(不含稅)為50萬元,銷售利潤率為10%,則應納企業所得稅為50萬元* 10% * 2.5% = 1250元。
1.增值稅。根據2021第11號財稅公告和2022年第15號財稅公告的政策規定,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稅收政策。
根據財稅政策,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低於654.38+0.5萬元,季度銷售額低於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同時,對3%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分兩個階段實施2022年增值稅稅收優惠,即6月65438+10月1日至3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額,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4月1日至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實現的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
然後,2022年4月1日至2月31日,對符合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條件、適用3%征收率的企業予以免稅,同時減征或免征附加稅。而5%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季度應稅銷售額在45萬元以上的,需要全額繳納增值稅。
如果按季度應納稅銷售額50萬元計算,5%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50萬元* 5% = 2.5萬元,附加稅為2.5萬元*(7%+3%)= 2500元。
需要強調的是,企業應符合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條件,即年應稅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要求報送相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企業,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
年度應稅銷售額是指企業在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連續經營期內累計應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檢驗賠償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此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小規模納稅人只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才能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不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需要按照適用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壹般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規模都比較小,大部分是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是指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部分,實際所得稅率為2.5%,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實際所得稅率為5%。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小微企業,若季度應納稅銷售額為50萬元,若企業銷售利潤率為10%,則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如下:企業所得稅= 50萬元* 10% * 2.5% = 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