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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政策

壹、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壹季度為壹個納稅期,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增值稅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應稅銷售收入和增值稅免稅;適用3%預征率的增值稅預繳項目暫停增值稅預繳。

二、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優惠政策

1.2022年,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繼續征收1%的稅率;月銷售額低於15萬元(增值稅普票),增值稅免稅。

2.年應納稅額不足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戶,按2.5%的征收率繳納企業所得稅;100萬元至300萬元按10%的征收率繳納。

3.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可享受2022年第壹季度減緩繳納.第二季度部分稅費。

4.小微企業中,生產性服務業可享受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抵扣應納增值稅額;生活性服務業可享受本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5%,抵扣應納增值稅額。

註:小微企業是指總資產在5000萬以內,從業人員在300萬以內,年應納稅額在300萬以內。

三、地方地區出臺的小規模稅收扶持政策

1.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政策支持;企業稅收負擔重,可選擇進入當地稅收優惠園區,享受區域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獎勵退還政策;根據企業納稅額度,享受壹定比例的地方獎勵(比例:40%-80%,周期1-3個月)。

2.小規模納稅人核定征收政策;公司無票支出較多,部分工作部門可布置在稅務園區,設立小型企業或個體戶;享受0.6%-1.2%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征收政策,綜合稅率在2%左右(除特殊行業外,基本沒有限制)。

四、小規模納稅人最新稅收優惠政策

1.小規模納稅人3%的稅率應稅銷售行為增值稅免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的公告》(財政部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15日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適用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於預繳增值稅3%的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需要註意的是,納稅人不得出具增值稅發票,出具專票的部分,應按3%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的應稅銷售行為,季度不超過45萬增值稅免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11日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對月銷售額不足15萬元(季度應稅銷售額不足45萬元)的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很多人認為小規模納稅人季度45萬增值稅免稅政策沒了,其實是錯誤的。自2022年4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應稅銷售行為不超過50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需要登記為壹般納稅人)。對於適用5%征收率的,仍適用原政策優惠,每月15萬元,每季度45萬元增值稅免稅。還要註意,出具專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稅政策。

5%征收率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房地產銷售、房地產租賃服務、勞務派遣服務.安全防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

3.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減半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實施小微企業的規定“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公告(財政部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10號)規定,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小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在50%的稅收範圍內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附加費.附加地方教育。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型微利企業不壹樣,小規模納稅人從增值稅的角度,增值稅納稅人按年應稅銷售標準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壹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持續12個月或聯系4個季度)超過500萬元,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註冊為壹般納稅人;企業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可以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賬簿,根據法律有效憑證,可以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不超過500萬,也可以直接註冊為壹般納稅人。

從企業所得稅的角度定義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劃分標準為從事中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從業人數(包括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年應納稅額不超過300萬。

公司可同時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的,免征兩費壹金(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相關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年12號)規定,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義務人免征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和水利基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和地方教育附加費(附加稅)以實際增值稅和消費稅為基礎,納稅人應稅銷售行為不涉及消費稅應稅範圍的,納稅人享受上述兩項增值稅免稅政策,相應的附加稅不需要支付,需要正常納稅申報。

5.小規模納稅人屬於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12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落實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13日的規定,小微利企業年應納稅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減征12.5%計入應納稅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12%的稅率.5×20%=2.5%;年度應納稅額超過100萬元,不超過300萬元的,減征25%計入應納稅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稅率為25%×20%=5%。如2022年某小微企業實現年利潤250萬,納稅調整額為企業所得稅30萬,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1000×2.5%(25030-100)×5%=6.5萬。

五、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對月銷售額不足15萬元(含本數)的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征管的公告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月總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壹季度為納稅期,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相同),增值稅免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當期房地產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銷售額增值稅免稅。

2.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相關欄目,填寫差值後的銷售額。

3.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壹個月或壹個季度為納稅期限,壹經選擇,壹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4.《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其他個人,租賃房地產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應的租賃期限內平均分攤。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5.按照現行規定預繳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的,本期無需預繳稅款。

6.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房地產,應當按照其納稅期限銷售房地產.本公告第五條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出售房地產,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增值稅。

7.已使用金稅盤.小規模納稅人出具增值稅發票,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制專業設備,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的,可以正常使用當前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願向稅務機關免費領取稅務發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條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規定外,從事貨物生產的.批發或零售公司.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服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條第壹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服務,是指屬於應繳增值稅的交通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征收範圍內的勞務。

本條第壹款所指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公司.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從事貨物生產的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批發或零售為主,兼營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第六條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計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營業額,並按照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服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自行核算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核定貨物的銷售額:

(1)銷售自產貨物並提供建築勞務的行為;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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