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可以拒絕交費。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壹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 稅務機關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應當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案件,應當立案查處。
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政處罰,由縣以上稅務機關決定;罰款額在2000元以下的,可由稅務所決定。
物業公司在業主繳費後開具發票是應該的,如果額外收取發票“稅點”,屬於亂收費行為,壹旦物業公司拒絕提供正規發票或加錢開票,業主有權拒絕繳費,並向稅務和物價部門舉報。
擴展資料
案例:
不滿小區物業管理拒交物管費,物管公司將欠費業主告上法庭。近日,淪為被告的天河區天河北路僑林苑二期壹業主在網上發帖,公開控訴物管公司,引發社會強烈關註。
人們發現,在該業主列數的物管公司管理種種亂象之外,還揭露了壹個被眾人忽視的問題——交物管費收不到發票。“十多年來,小區收取物管費只開收據不開發票!”該業主說,為此她已停交物管費近兩年。
業主忽視了索要發票,物管公司就不會主動開具發票。而業主主動索要發票,要成功獲得也並非易事。
家住從化向陽路假日花園的楊先生就無奈地告訴記者,他所在的小區長期只給收據不開發票。去年6月,小區業主開始拒交物管費。後來,由於常常遭到停水停電,不得不續交。最後,經過媒體報道及業主向廣州稅務投訴,情況到去年底才有所好轉。
據記者了解,小區物業管理費收取方式主要有銀行代扣和現場支付兩種。按照規定,壹般情況下,銀行代扣收取物業費,必須將賬單及發票寄回業主;而現場支付,物管則應主動開具發票。
記者還從地稅部門了解到,按照規定,對於10元以上的繳費,物管公司應主動為小區居民開具發票,否則視為違規行為,地稅部門會在核查後對物管公司進行處罰。如果物管公司拒絕提供正規發票或加錢開票,業主有權拒絕繳費。
記者還從網絡渠道了解到,有物管公司在收取物管費時,甚至要求業主繳納5%左右的稅點才同意開具發票。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