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微企業。
申請小微企業認定需要準備材料:
1、《中小微型企業認定申報表》;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的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上壹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原件、復印件兩份並加蓋公章;
4、企業上壹年度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單據(全年繳納人數沒有變動的,僅需提供12月份單據)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企業可攜帶相關文件去各區市工信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