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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的營業執照怎麽辦稅務登記證

新辦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十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壹)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五)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壹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六)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擴展閱讀:

壹、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

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首先營業執照法定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房屋出租合同復印件壹份,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到稅局填寫辦理稅務登記證表格(分為企業、單位、個體等),需繳付手續費(約15~20元)。現在的稅務登記證是兩本合為壹本:地稅及國稅。

A.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證流程

個體工商戶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 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見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三)稅務登記證收費標準

稅務登記證費用10元。

B.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流程

(壹)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並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和《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見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三)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後提交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四)、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二、稅務登記證辦理需要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如何辦理稅務登記證?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原件用於稅務機關審核,復印件壹式兩份,國稅和地稅機關各留存壹份):

(壹)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7、納稅人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應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二)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4、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5、個體工商戶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三)個人合夥企業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5、個人合夥企業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領取臨時營業執照的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臨時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五)承包租賃經營的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註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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