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購入的不可以抵扣,壹般納稅人只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可以抵扣。
附註:
公司在籌建期間購入的固定資產不可以直接計入開辦費應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不得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處理:並非所有的固定資產都可以抵扣進項稅,下列固定資產的進項稅不能抵扣: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這裏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明確,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以及以建築物或者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即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2)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具體範圍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的規定判斷。
(3)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及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與以前的政策相比,現在自然災害損失的固定資產進項稅是可以扣除的。對於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以上情形的,應按財會制度計提折舊後的固定資產凈值乘以其適用稅率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