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壹般程序1。開發商發出收回通知。收房通知包括收房時間、需繳納的費用、未按時收房的處理。通知的形式有電話、傳真、信件等。保險起見,開發商除電話、傳真通知外,應使用掛號信,否則難以證明其已向購房者發出收樓通知,可能導致承擔延期交房責任的不良後果。2.購房者繳納相關費用。如房價結算、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等。3.檢查房子。購房者驗收房子,看有沒有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出質量問題,開發商整改,維修後再由購房者驗房。4.買家收到房子。房子驗收後,開發商會把鑰匙交給購房者。壹般來說,鑰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標誌。除所有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以管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為準)外,關於該房屋的壹切權利均在鑰匙交付時由買受人行使。當然,此時的風險也是由購房者承擔的(比如房屋交付後火災、地震等造成房屋損失的風險)。
房屋征收流程及註意事項
壹、收房流程
1.查業主資料。2.業主收到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屋土地測繪技術報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開發商應予以說明。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是原件,不能是復印件。
3.業主收到鑰匙並在住宅鑰匙收據上簽字。
4、業主做全面驗收
5.業主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疑、改進意見或解決方案。
6.開發商與業主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7.如該房屋交付中存在的問題不能按約定在15日內解決,雙方應就解決辦法和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8.業主在入住交接單上簽字。
二、住房註意事項
1.房屋征收的流程往往嚴重不合理。
開發商總是要求業主支付房款(如果面積上漲),繳納公共維修基金(總房款的2%)和契稅(65438+總房款的0.5%),繳納壹年的物業管理費和物業代理費,然後才能辦理入住手續,拿到房子鑰匙和相關資料,才能收房。房子有什麽問題,他們可以慢慢交物業維修。
在業主已支付全部房款的前提下,開發商應無條件將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給業主,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開發商拒絕交房的,應當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無論根據法律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規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都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條件。
交付前,業主有權先行驗收房屋。如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修復,導致業主逾期入住,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2.收房不應該建立在交各種不該交的費用上。
在繳納各種不該繳納的費用(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物業代理費等)的前提下。),開發商單方面為業主設定義務收房。根據法律規定,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的業主必須在辦理產權證時向稅務部門和社區辦公室繳納。至於產權代理費,業主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費用。因此,開發商在入住時無權向業主收取超出法律規定的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物業代理費等費用,否則業主有權拒付,如果開發商以此為由拒絕向業主交付房屋,延期交付等法律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其他問題有:面積誤差;裝修標準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開發商承諾的;小區的公共設施和設施不完善。
3.在簽房子的時候細化條款。
在此,律師提醒購房者,由於房地產開發的復雜性,項目延期交付的情況極為普遍。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入住時間、違約金等這方面的條款要詳細嚴謹。
商品房簽約面積和實測面積存在誤差,買的不如賣的壹直是焦點問題。購房者在買房時,尤其是拍賣行,壹定要考慮到合同面積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的誤差,在簽訂合同時以附加條款做好防範。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聯營的具體項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誤差如何處理?(如約定:合同未約定處理方式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4.收房時必須仔細檢查的文件。
律師表示,在正常交接過程中,業主應檢查以下文件:
第壹是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取得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
二是我們常說的“兩本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要求的,開發商交房時應提供的。
再次,開發商已向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取得面積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的約定有出入,以便盡快解決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18。請以目前實際購房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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