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實施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可抵扣項目大幅增加,稅務處理有了更大的選擇余地。個體工商戶老李在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租了壹套200平米的門面房,月租金654.38+0.6萬元,水電氣垃圾每月支出4000元,每月總支出2萬元。老李通過查賬的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新計稅方法實施後,老李在稅務處理上有哪些選擇?首先,分別計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及家庭費用。新稅法第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支出和個人、家庭支出。對於生產經營和個人、家庭生活難以區分的費用,其中40%作為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允許扣除。方案壹:老李燦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及家庭費用,則2萬元費用可以全額扣除。方案B:老李燦不能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及家庭費用,所以他的2萬元費用只能扣除40%,可以扣除8000元。老李燦采用方案壹多扣12000元,二是開辦費可以抵扣。新計稅方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發生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費用,除取得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費用以及應當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和利息費用外, 可以在開始生產經營當年壹次性扣除,也可以自生產經營當月起在不少於三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扣除,但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假設老李在5438+0年6月開始創業,花了1萬元開辦費。2月1日實現5萬元成交。老李面臨兩個選擇。方案A:首次取得銷售金額當年壹次性抵扣,當年可抵扣65438+萬元。方案B:自65438年6月+當年10月起3年內攤銷扣除,年攤銷額為10/36 * 12 = 333(萬元)。如果老李當年營業收入較大,利潤回報率較高,建議壹次性扣除,否則會選擇分期扣除。第三,考慮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新稅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為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發生的單臺價值65438+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實驗裝置購置費,允許直接扣除;單臺價值超過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的測試儀器和實驗裝置,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在新的固定資產處理方式中,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價格。前述單臺價值超過65438+萬元的購置費,其中65438+萬元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也就是說單臺價值超過65438+萬元的測試機將通過折舊逐年攤銷。因此,個體戶在購買檢測儀器時,要把握好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臨界點_不含654.38+萬元_。方案A:老李準備采購1臺測試儀器,單臺價值65438+萬元。與賣家討價還價後,最終以單筆單價9.99萬元成交。老李購買的儀器雖然只比原單臺儀器便宜100元,但涉稅賬務處理發生了較大變化,老李燦直接在當期扣除儀器購置費99900元。方案B:如果老李和賣方以每臺65438+萬元的價格成交,那麽總的購買成本_開發成本_就是65438+萬元。假設測試儀器的壽命為4年。按照新稅法的規定,單臺價值超過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的,應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逐年攤銷。如果老李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每年會有25000元的折舊。顯然,老李選擇直接在當期扣除9.99萬元的購置費,比用4年時間逐年攤銷2.5萬元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用要好。
法律客觀性: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
(二)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
(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