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公司法下,公司登記流程為1。選擇適合自己公司發展的經濟區全國各地的經濟區類型很多,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發展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經濟區註冊公司。2.核準公司名稱,提供出資人身份證復印件,確定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公司經營範圍,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核準登記。3.公司註冊無需驗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註冊材料直接送到工商聯動註冊窗口辦理“三證”。寄送材料時,出示股東身份證明原件。4.基本存款賬戶公司成立後,需要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並與銀行辦理納稅協議,這是向稅務機關申請購買發票的前提條件。5.新公司註冊時間及費用新公司註冊時間:從名字查起20天左右,新公司註冊費用為1,000元(不考慮註冊資本)。二、新《公司法》主要在三個方面對註冊資本進行了修改:65,438+0,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說,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關於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決定外,取消了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性公司應當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壹次繳足出資的規定。而是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並記載於公司章程。2.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分別應當達到3萬元、65438+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首次出資比例和貨幣出資比例。3.簡化登記項目和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和公司實收資本不再是登記事項。公司註冊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三、新註冊制下,幾個點需要明確1,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不再驗資,公司註冊資本是否可以想認繳多少就認繳多少?新《公司法》沒有規定註冊資本認繳額和繳納時間,由公司自主決定。但公司股東(發起人)的出資義務並未發生變化。股東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繳納出資。股東未按約定實際繳納出資的,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股東未按約定繳納出資的,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或者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時,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先繳納出資。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的實施,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所以說認繳的多少和自己承擔的繳費義務成正比,要量力而行,不能隨意申報。2.公司註冊資本可以“零”嗎?我不能。因為註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者認繳股本總額,所以註冊資本為零就是沒有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或者認繳。但註冊資本的繳納期限沒有限制,所以理論上可以“零首付”。3.“壹元錢辦公司”可能嗎?新《公司法》取消了最低金額,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不再設置“門檻”,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壹元錢辦公司”,但並不是說沒有開辦公司的條件。經營壹家公司,要有場地和人員,需要必要的資本來維持公司的基本運轉。所以,根本不花錢經營公司,其實是不可能的。如今“壹元錢辦公司”只是壹個形象的比喻。註冊資本的規模體現了公司的實力。如果公司註冊資本較小,在開展經營活動時,其經營能力也可能受到質疑。4.以下27類公司仍需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1是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商業銀行;3家外資銀行;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5家;6財務公司7金融租賃公司;8 .汽車金融公司;9家消費金融公司;10貨幣經紀公司;11村鎮銀行;12貸款公司;13農村信用社;14農村資金互助社;15證券公司;16期貨公司;17基金管理公司;18保險公司;19保險專業代理和保險經紀人;20家外資保險公司;21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23 .融資性擔保公司;勞務派遣企業24家;典當行25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6家;27家小貸公司。另外,對於需要前置審批的公司,前置審批部門需要註冊資本實際到位的,按照審批部門的要求進行驗資。比如成立有限責任旅行社。5.1年3月以後還需要驗證原成立公司的資本嗎?根據《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規定,3月1後工商局不再對實收資本進行登記,其中包括新設立公司和現有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業務。所以原公司增資,只需要到工商登記部門變更註冊資本,不需要實際繳納資本,也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可以看出,新《公司法》在出資認繳改革和三證合壹後,註冊流程變得更加簡單。但大家還是要註意分辨自己的公司類別是否在實收資本登記範圍內,不要因為不再驗資就高價認購,影響自己的稅後,導致法律上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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