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新生兒醫保在粵省事上怎麽辦理

新生兒醫保在粵省事上怎麽辦理

新生兒醫保在粵省事的辦理流程:

1、在“粵省事”小程序首頁點擊“社保醫保”服務,點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汕尾市服務名稱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進入服務。

2、進入服務後,閱讀“辦理須知”,按要求準備好登記材料,如有疑問可撥打頁面下方的“咨詢熱線”。

3、按要求填寫參保信息(其中戶籍編號可在戶口簿找到)。

4、按要求上傳新生兒居民戶口簿材料,非本市戶籍居民還需要上傳監護人居住證。

5、確認信息並提交即可等待審核結果,辦理進度可以在“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個人中心查看。

新生兒醫保其他辦理流程:

1、新生兒在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地醫保經辦機構(社保局、醫保中心、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然後再到稅務部門繳費(或者粵省事、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等自助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憑戶籍登記憑證、住院費用發票、費用清單等資料到所屬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

其中,從出生之日到辦理參保登記時限止跨兩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的,可選擇同時繳納兩個年度的城鄉居民醫保費,如果當年度沒有參保繳費的,不給予報銷當年度的醫藥費用。

2、新生兒在出生後超過3個月參保繳費的(須在當年醫保年度內),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地醫保經辦機構(社保局、醫保中心、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再到稅務部門繳費,自繳費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3、孕期滿24周起的孕程嬰兒可預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生兒無須立即辦理戶口,新生兒母親可作為申請人(可委托辦理),在全市各地醫保經辦機構填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 上一篇:小規模納稅人轉壹般納稅人,之前的庫存怎麽處理,庫存明細賬怎麽走?
  • 下一篇:選擇簡易征收法,需要什麽時候到國稅辦理備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