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楓橋式稅務所建設標準包括完善“黨建引領+優化服務”黨業融合機制、完善“網格員+調解員”矛盾化解機制、組建“公職律師+業務骨幹”矛盾化解專業團隊、提升“辦不成事反映窗口+處理中心”應對質效等。
完善“黨建引領+優化服務”黨業融合機制:通過與首批列入全國100個“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的東萊派出所支部聯學聯建和稅警***建,學習借鑒“東萊三件寶”和“五微警務”探索形成了“六微服務”、小木工作室等新舉措,並創建了星光專列黨建品牌,通過黨建引領形成了以優化服務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新途徑。
完善“網格員+調解員”矛盾化解機制:邀請社區或派出所民警作為調解員,與網格員壹起進社區、進企業開展稅收宣傳,發揮“熟人”優勢***同化解稅企矛盾。
組建“公職律師+業務骨幹”矛盾化解專業團隊:利用團隊專業優勢,對納稅人不理解的稅收政策和有異議的稅務事項處理決定進行專業輔導和解答,爭取理解,消除誤解,避免矛盾激化。對發生的投訴、信訪和行政復議等事項,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審查,並提出可行性意見。
提升“辦不成事反映窗口+處理中心”應對質效:把“辦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為解決涉稅難題的兜底窗口,對納稅人繳費人遇到的“疑難雜癥”,實現窗口“初診”,處置中心團隊“會診”,讓小窗口發揮大作用。
稅務所的主要職責
(壹)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