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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企業家的關系,就像“裁判員”和“選手”的關系。兩者相互依存,責任不同,應該有底線,有距離。構建新型政商關系,需要雙方明確邊界,各司其職,相向而行。“親”、“清”這兩個字,形象地表現了“親密”而不失“分寸”的常態。
基於政府官員掌握行政權力和社會資源的地位,他們廉潔勤政、率先垂範是非常重要的。領導幹部“親”“廉”提出明確要求:“與民營企業接觸要坦誠相待;
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情況下,要積極作為、服務在前,多關心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談心,引導他們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這就需要政府官員挖空心思,用真實力,求真解決,堅持不懈地推進政府服務體系建設,深入企業調研,努力解決問題,讓企業充分享有市場運作的自主權和獲得感,不含糊、不自私、不求回報。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也需要民營企業家充分理解並積極回應政府關懷和社會支持。要潔身自好,走正道,守法光明正大地做生意。言外之意,就是要主動表達訴求,積極建言獻策,勇於承擔責任,不搞歪門邪道。
解讀和把握“親”“廉”二字,需要政治家和商人恪守法治底線、誠信原則、正義尺度和共贏目標。既要糾正官商勾結、密切合作,又要防止生意變色、為官不為。
不搞交流,不搞交換,不搞交易,與* * *攜手,建立溝通得當,公私分明,誠信互信,相互尊重,與* * *共謀發展的良好政商關系,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