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采取的強制性措施。
強制執行決定。
壹: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應載明什麽事項
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3、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4、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5、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間,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物跡象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立即強制執行決定。
二、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的程序:
1、壹般程序(基本程序)
①、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②、告誡。
③、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
三:行政強制主要內容:
1、執法主體必須是正式執法人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法制辦研究,建議增加兩項內容。草案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正式執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2、行政機關不得夜間執行不得停水停電。
3、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違反本法規定,在夜間或者節假日實施強制執行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4、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
5、不得查扣公民個人及其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6、草案的內容照顧到了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問題,在規定行政強制有查封、扣押權力的同時,也規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個人及其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行政強制執行申請書
案號:
申請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職務
被執行人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地址
本機關對壹案,已於 年 月 日送達了(具體文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案審理終結。由於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既未起訴,又未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壹條第(三)項的規定,申請貴院強制執行下列項目:
此致
××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行政強制執行的程序
①、行政機關申請。
②、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中止執行
(壹)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確有理由的;
(三)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利益的;
(四)行政機關認為需要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執行。對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當事人確無能力履行,中止執行滿三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