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用車又稱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配備的用於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2017年12月11 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壹章第三條規定如下:
1、機要通信用車是指用於傳遞、運送機要文件和涉密載體的機動車輛。
2、應急保障用車是指用於處理突發事件、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緊急公務的機動車輛。
3、執法執勤用車是指中央批準的執法執勤部門(系統)用於壹線執法執勤公務的機動車輛。
4、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是指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於執行特殊工作任務的機動車輛。
擴展資料:
壹般公務用車被取消
2013年11月,中***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壹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2018年8月28日,武漢市召開全市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部署大會,公布《武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正式啟動武漢市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明確武漢市推行參改事業單位公務出行保障社會化,取消壹般公務用車,實行按規定報銷公務交通費用為主的保障辦法。市屬事業單位車改工作應於2018年9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市垂管系統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與市屬事業單位同步完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