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進壹步轉變工作作風,創新社會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促進社會和諧,現就我局實施行政指導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壹、指導思想
行政指導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經典規劃、精致建設、精細管理”的要求,探索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方法,充分運用行政指導手段,不斷完善行政執法機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美麗幸福富民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行政指導是指在本局的職能、職責或管轄範圍內,為滿足規劃管理的需要,保障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在國家法律精神、原則、規則或政策的範圍內,及時、靈活地采取輔導、提示、警告、規勸等非強制性方式,尋求行政相對人的同意或協助,以有效實現規劃實施管理目的,維護正常行政秩序的行政活動。
實施規劃行政指導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行政指導應當在本局法定職責和職能範圍內實施,所實施的指導行為不得違背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則,不得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
2.合法性原則。通過論證和說理的過程向行政相對人表明行政指導的正當性,從而最大限度地尋求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指導和指導的積極配合,不增加行政相對人的義務,盡量避免給行政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3.必要性原則。如果行政指導能達到規劃管理的目的,就不再實施更權威的行政行為。同樣,如果實施行政指導的客觀依據不存在,就不能實施行政指導,從而規避該行為的法律責任。
4.平等的原則。實施行政指導,應當與行政相對人建立平等關系,通過平等協商、雙向互動交流行政意見,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規劃實施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5.自願原則。實施行政指導應當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的自主選擇,通過綜合指導和說理,使行政相對人自願同意和接受,從而達到預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不得因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而對其采取不利措施。
6.開放性原則。實施行政指導,必須向行政相對人公開行政指導的內容和形式,切實保障其知情權。
三。指導措施
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糾正、苗頭預警、違法輕警”的理念,實行柔性執法,堅持“事前預警、事中糾正制止、事後教育”,將行政指導貫穿於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充分體現預防與處罰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督促行政相對人自行糾正或消除違法行為的原則。
(1)規劃方案的行政指導。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積極發揮管理和服務職能,實施規劃方案行政指導,組織評估、論證和重大項目方案選評,幫助建設單位優化規劃方案。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采取“提前介入、主動對接、全程跟蹤、優質服務”等措施,指導當前建設,控制源頭、控制過程,確保建設項目按照規劃要求實施。
(二)執法事項的行政提示。執法人員在建設工程日常檢查監督中,發現施工單位有違法建設跡象和傾向性行為,及時通過提醒、警示、公示等方式和手段對施工單位進行勸阻,預防和避免違法建設。
(3)輕微問題行政警告。違法建設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或者違法建(構)築物按期拆除的,不給予行政處罰。通過警示,告知施工單位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4)行政鼓勵處罰案件。建設單位有兩次以上違法建設行為,或者拒不改正違法行為,或者拒不服從規劃部門作出的停止建設決定的,執法人員應當約見建設單位負責人,約談有關事項,督促其完善相關制度,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談話內容應如實登記或記錄。
(五)刑罰案件回訪。作出行政處罰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回訪,督促指導整改措施,鞏固執法效果,督促當事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範建設行為。
四。工作方法
(壹)實行規劃行政指導制度。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行政指導包括:壹是受理建設單位規劃方案審查申請;二是審查規劃方案的相關技術指標是否符合規劃條件的要求;三是協助建設單位組織規劃方案選舉和專家評審;第三,根據方案選舉和專家評審,提出修改意見。
(二)檢查監督行政指導制度的實施情況。在建設項目批後監管中,發現相對人需要局方提醒、警告、糾正的,應當及時出具提醒或者警告、行政警告、行政指導建議書。
(三)實行行政指導案例審查制度。在案件跟蹤回訪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效能建設的軟環境和監督回訪的內容,實行案件回訪的行政指導制度。回訪時,執法人員攜帶案件行政指導回訪單,記錄相對人違法行為糾正情況,了解相關群眾對我局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施步驟
(1)試點啟動階段。開展本局行政指導工作試點,細化工作標準和具體要求。
(2)全面實施階段。在內部試點的基礎上,形成壹套較為完善的行政指導程序,逐步擴大行政指導實施範圍,落實分級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建立相關配套制度,為進壹步推進我局柔性執法提供制度保障。
(3)總結提高階段。總結行政指導實施以來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各單位須於6月底前將本部門行政指導工作總結和行政指導事項清單報送政策法規局11。
不及物動詞工作要求
(壹)強化領導和責任。行政指導是壹項日常性、專業性、全局性的工作。為確保行政指導工作順利進行,進壹步加強行政指導的組織領導,該局成立了行政指導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由局長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各辦公室及下屬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辦公室設在該局政策法規司,負責全面行政指導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各單位、分局也要成立以壹把手為組長的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處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相關單位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具體責任人。
(2)以點帶面,循序漸進。首先是先試點。各有關單位和處室要突出重點,選擇壹到兩個行政指導試點,以點帶面,穩步推進。二是及時完善制度。在開展行政指導的過程中,要學習、探索、落實、規範,不斷完善各項工作機制。
(3)加強聯動、協調、高效。實施行政指導是壹項全新的系統工程。各相關處室、單位要通力協作,加強配合,由局政策法規司牽頭協調。其他相關業務職能處室和單位應當將行政指導納入自身工作範圍,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對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指導。
(4)廣泛宣傳,積極互動。通過各種方式方法加大宣傳力度,調動行政相對人與本局雙向互動合作的積極性,使廣大行政相對人認同和接受行政指導,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及時總結行政指導的經驗和成果,把行政指導作為規劃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積極推進依法行政,突出執法為民理念,進壹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章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壹步推進依法統計,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全市統計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法制化,根據《常熟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行政指導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統計系統特點,制定以下實施方案。壹、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圍繞“在我市率先科學和諧發展”的工作目標,切實轉變部門職能,創新統計行政管理模式,充分運用行政指導手段,提高服務效能,提高統計行政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務全市社會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實施行政指導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統計部門應當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實施行政指導,行政指導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精神。
(2)合理性原則。
統計部門實施行政指導,應當從各地區、各單位實際出發,遵循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各自特點和執法環境需要,科學構建行政指導項目體系。
同時,要兼顧被引導的統計調查對象的主客觀因素,綜合考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盡量避免給統計調查對象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3)合法性原則。
統計部門通過說理過程向統計調查對象表明行政指導的正當性,說服統計調查對象盡可能接受行政指導,使統計調查對象最大限度地積極配合行政指導。
(4)平等原則。
統計部門和統計調查對象可以通過平等協商、雙向互動交流行政意見,改進行政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方案所稱行政指導,是指為滿足多元化社會經濟管理的需要,在其法定職能、職責或者管轄範圍內,及時、靈活地給予符合法律精神、原則或者政策的指導、提示、建議等非強制性行為。
為有效實現壹定的行政目的,尋求統計調查對象的同意和配合,並指導其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壹種行政活動。
實施行政指導,要在統計法規框架內充分發揮統計部門的職能,主要對以下五種具體統計行為實施不同的行政指導,增強其實用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1)重點項目輔導。
根據統計管理和服務職能,對全國大規模普查、大規模抽樣調查、專項調查等重點項目實施重點培訓和分級培訓輔導,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統計調查對象加強對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掌握統計方法和制度,如實提供統計數據,保證統計數據的完整和真實,及時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2)法律事項提示。
地方統計部門要以口頭、書面、電話、電子信息等多種形式向統計調查對象宣傳、解釋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方法制度,告知統計部門相關管理要求,教育引導其自覺履行法定統計義務,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確保報送統計數據的完整、準確和及時。
(三)糾正輕微違法行為。
統計部門對統計調查對象免予處罰且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可以采取口頭警告或者書面警告的方式,責令其立即改正。
對於必須依法懲處的行為,在統計行政處罰過程中,還應當告知其應當遵守的行為規範和糾正違法行為的措施,防止違法後果進壹步擴大,引導其自覺守法。
(4)服務基層研究。
按照統計服務職能,建立常熟市統計工作調查制度,加強基層工作調查。
通過調查研究,出臺符合統計基層工作實際的建設要求,引導基層單位依法落實統計方法體系,規範和做好統計工作。
(5)重大案件回訪。
對於已經受到處罰的重大統計違法案件,或者在社會上有相當影響的案件,統計部門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被處罰單位進行回訪,督促和指導其規範日常統計工作,督促被處罰單位自覺遵守統計法律法規。
四、工作步驟
(壹)制定計劃。
在認真組織開展行政指導學習動員的基礎上,根據統計管理的實際情況,通過調查研究和征求統計調查對象的意見,研究制定本地區開展統計行政指導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要求、方法步驟,確定實施行政指導的行政範圍、對象和具體項目, 並根據管理事項和統計調查對象的需要組織編寫行政指導手冊,完善相應的行政指導制度和工作機制。
(二)組織實施。
結合年度統計調查工作、綜合執法檢查和專業監督檢查工作,按照“事前重點指導、事中即時指導、事後回訪指導”的要求,在全市統計系統全面組織實施部門確定的行政指導工作。
(3)總結提高。
總結年度行政指導實施情況、工作成果和工作經驗,收集和通報行政指導典型案例,接受上級和地方行政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檢查和考核。
動詞 (verb的縮寫)基本要求
(壹)加強領導,責任到位。
行政指導是統計服務的有效延伸和深化,也是壹項經常性、事務性、全局性的工作。
為此,擬成立以壹把手為組長的行政指導實施工作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法律部牽頭、各科(室、隊)配合的工作格局,確保實施工作順利開展。
(2)穩步推進,提高效率。
開展行政指導是對新的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創新,是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實踐。
在工作實施中,要切實轉變觀念,認真學習和借鑒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按照實施方案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力爭取得成效。
(三)結合實際情況,改進和完善。
實施行政指導應當與統計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做到邊學習、邊探索、邊實施、邊規範、邊提高。
該局各職能部門要通力合作,加強協作,把行政指導與平時的統計業務和統計執法監督結合起來,在實踐中提高監督水平。
第三條行政指導工作實施方案
為提高企業登記部門運用行政指導的自覺性,將行政指導融入登記和年檢工作,提高企業監督管理效率,推進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監管領域行政指導日常化、專業化、長效化、規範化,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1 .行政指導的工作目標。
1.在工商部門登記事務管轄範圍內,采取建議、指導、提示等非強制性方式,引導企業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登記和年檢事務;幫助企業解決註冊問題,規範經營,做大做強,提高註冊管理水平,促進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2.在企業監督管理職能、職責或管轄事務範圍內,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市場準入政策等有關規定。,在監管市場主體準入、經營、退出的全過程中,積極自覺實施行政指導,靈活采取說服、勸告、建議、提醒、引導等非強制性方式和手段,引導經營者取得合法市場地位,誠信經營,依法退出市場。有效遏制各類違反登記法律法規行為,推進行政指導日常化、專業化、長效化、規範化,提高市場主體監督管理水平,有效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3.將行政指導的柔性管理模式全面融入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主、規範為主的原則,通過提醒、警示、教導、勸導、預警、暗示、勸導等方式,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管理、規範和引導,在指導中體現“服務發展”的主題,促進我區外商投資企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行政指導的主要內容
(壹)註冊功能
1.引導投資者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包括申請本級名稱預先核準、稱謂和不含行政區劃的名稱)。
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的申請範圍、名稱構成要素、出資人規定、各級命名條件和登記機關、辦理程序、提交材料、名稱預先核準的用途和時限、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2.引導投資者申請企業設立登記。
指導意見內容包括設立條件、前置許可相關事項、審批機關、審批文件時限要求、制定章程及相關特別規定、組織機構和人員任職要求、提交材料和表格要求、網上申報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3、指導企業申請變更登記
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申請變更登記的時限要求、申請變更可能涉及的其他事項的變更、變更涉及的前置許可和審批機關、審批文件的時限要求、股東不能出席會議的特殊處理、提交材料和表格的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其中,申請註冊資本及變更實收資本的指引還包括增加或減少資本的註意事項、減資公告的發布時間及到期計算方法、驗資報告的記錄要求及時限、債務擔保及清償等。申請股東變更的指導性內容還包括股東向其他股東征求意見的方式以及《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特別規定。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指引還包括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的出具要求;變更過程中發現經營期限、出資期限、許可證有效期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應提醒企業辦理相關延期或變更手續。
4、指導企業申請備案。
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備案申請範圍、提交材料和表格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其中,清算組備案申請的指導內容還包括清算組成員章程等。備案過程中發現經營期限、投資期限、許可證有效期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提醒企業辦理相關延期或變更手續。
5、指導企業申請註銷登記
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通知程序的履行、清算公告的發布要求、公告期滿的計算、清算報告的內容和要求、申請註銷登記的材料和形式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6.引導投資者申請股權出資。
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股權投資的範圍、股權投資的條件、與其他投資方式的異同、股權投資的程序和特別規定、申請登記的材料和形式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2)企業年檢。
1,引導企業通過CA證書在線申報年檢。
2、指導企業準備書面材料,對應企業提交的年度審計報告,指導意見還包括審計報告的種類和註意事項。
3、年檢中發現存在違規登記的企業,要引導其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4、年檢中發現企業登記事項變更未申請變更登記的,引導其申請變更登記。
5、年檢中發現企業經營行為不規範的,要引導其規範經營。
6.年檢中發現企業前置許可文件有效期屆滿或者即將屆滿,或者經營期、出資期即將屆滿的,將進行提示和提醒。
7、引導經營者申請個體工商戶前置審批。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的申請範圍、名稱構成要素、投資主體限制、提交材料和表格要求、網上申報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8、指導經營者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登記。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設立條件、前置許可和審批機關相關事項、提交材料和表格要求、網上申報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9、指導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和註銷登記。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變更和註銷登記的適用範圍、提交材料和表格的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10.引導港澳臺居民(農民)申請註冊個體工商戶。指導意見的內容包括經營範圍、構成形式、港澳居民(農民)可以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和經營場所的特別規定、登記材料和形式要求、網上申報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11.引導個體工商戶申請照檢。指導內容包括查驗照片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要求、網上申報的程序和註意事項等。
(C)整體監督職能
1,無證行政指導。摸清轄區內無照經營的實際情況,區分不同情況,說明無照經營的危害性、違法性和法律責任,為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指導,達到杜絕無照經營、和諧執法的目的。主要類型: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無證經營的行政指導;無證經營需要取得前置審批和行政指導;對營業執照或前置審批文件已過期並被暫停的企業無證經營的行政指導;安全生產、公眾聚集場所等涉及無照經營的行政指導;對為無照經營提供便利條件者進行行政指導。
2.登記事項變更的行政指導。針對轄區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市場主體違反登記事項相關規定的,及時告知其法律責任,引導其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及時予以糾正,切實規範市場主體資格。主要類型:擅自變更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組織機構的行政指導;審批企業的許可期限、經營期限、出資期限、期滿行政指導;“三虛壹逃”企業的行政指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行政指導;制定章程、行政指導等。
3、逾期未年檢(年檢)的行政指導。對不參加年檢的企業和不按規定參加檢驗的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不參加檢驗(不參加檢驗)的原因,指導補充檢驗(參加檢驗)或辦理變更、註銷等相關手續。主要類型:對申請復驗的企業進行行政指導,對逾期未年檢的企業進行行政指導,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年檢的行政指導。
4.其他類型的行政指導。對各類專項整治對象、高危行業等需要重點監管服務的市場主體,開展有針對性的行政指導,促進企業誠信合法經營,推動行業規範發展。主要類型:登記機構、經紀人等市場中介組織的行政指導,網吧、商場、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涉及企業的行政指導,市場開辦者的行政指導。
(四)外資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能
(1)提醒公司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屆滿前30天按時繳納出資。
(2)對於前置許可即將到期的公司或分支機構,提醒其提前30天按期提交相關前置許可,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3)對經營期限即將到期的公司或分支機構,提前30天提醒其辦理延長經營期限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
(4)每年6月30日前,提醒公司或分公司按時參加年檢。
(5)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違法行為時,建議企業主動糾正違法行為,辦理變更(備案)登記或註銷登記,警告企業不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工作要求
1.內資企業登記部門應將登記事務的行政指導作為企業登記的壹項內容進行安排和評估,加強監督和指導;深化行政指導理念教育,要圍繞已確定的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深入聯系企業進行訪談調研,做到多跟蹤、多指導、多服務,積極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引導和幫助企業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切實落實註冊員聯系服務企業工作制度。
2、各單位在企業監管中實施行政指導,要講求方式方法,統籌規劃,靈活發展;將行政指導與檢查監督、企業年檢、個人體驗照、宣傳培訓等日常工作相結合;即時指導與壹般指導、特殊指導相結合;將抽象指導與具體指導相結合,避免行政指導與業務和日常工作脫節,避免為行政指導而行政指導。
3.基層工商所根據監管中企業的實際情況發放提醒監管文書,及時提醒企業辦理相關登記事項,並對檢查中企業存在的問題和疑問進行現場指導和解答,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準確制作指導文件,針對問題和註意事項制作行政指導建議書、行政指導方案或行政指導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