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各區縣房管部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調查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的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壹、房屋調查機構預測建設項目面積時,應將預測房屋的地理位置與宗地產權表中的現有房屋進行對比,有重合的,房屋調查機構應對產權表中的現有房屋損失進行調查。確認損失的,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相關註銷手續並刪除房地產信息後,繼續進行項目預測;如果沒有丟失,就不會被預測。
二、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在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網上登記發證手續時,應認真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交的房地產權證、測繪報告等申請材料和產權表資料。申請材料不全、與財產表信息不壹致等。,不符合網上備案認證相關規定的,不予受理。
三是各區縣房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規定,加強對預售申請材料的審查。項目名稱、項目位置與物業清單信息不壹致的,應當邀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地名辦、公安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房屋調查機構申請調整物業清單信息;房源清單信息與房地產權利狀況存在沖突,或者申請材料無法相互核實的,暫停預售審批,由房屋調查機構、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等部門進壹步核實情況,必要時進行現場勘查。商品房項目累計預售面積不得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可建面積,超過部分不予發放預售許可證。
通報強調,各部門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加強信息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核實。對未履行盡職調查義務、違法違規的,壹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31。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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