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海南省是個海洋大省,有著較大的水運發展潛力,特別有著深水避風良港的洋浦經濟開發區,大力推進以保稅港區為核心的區域樞紐港、石油化工產業基地、林漿紙壹體化產業基地、石油及天然氣儲備基地的建設,是“十壹五”期間,圍繞著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洋浦“壹港三基地”發展戰略。隨著港航產業的迅速發展,水運工程質量監督任務也進壹步加重。在新形勢下,如何開展地方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履行質量監督職能,成為我們面臨的迫切問題。
2洋浦經濟開發區水運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規定》規定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水運(交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水運工程質量實施的強制性行政監督。根據海南省交通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明確各級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範圍: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出口路、國省道及省和國家立項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省交通運輸廳立項的專用公路項目新建、大修及改建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由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具體負責。
省政府有關下放工程項目,如農村公路(縣道、鄉道和村道)及市縣立項的公路水運工程等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由各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目前,海南省成立了隸屬於海南省交通廳的正處級事業單位———海南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同時設立了海口分局、瓊海分局、儋州分局、三亞分局負責履行各轄區省道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並指導各轄區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但各市縣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均未建立。“十二五”期間洋浦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港口航道建設項目12個,其中國家立項2個,省級立項6個,地方立項4個,完成投資110億元。
洋浦港年吞吐能力達8694萬t,比“十壹五”末翻了壹倍。“十三五”期間洋浦將繼續實施港口航道建設項目6個,其中國家立項2個,省級立項2個,地方立項2個,預計投資81億元,隨著國家體制改革,項目立項審批權限進壹步下放,同時生產性碼頭的升級改造,升級改造項目均將由地方審批立項。洋浦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任務空前加大,然而,洋浦未設立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也未開展過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履行質量監督職能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是:
2.1僅有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省政府派出機構,本著精簡機構的原則,在2016年1月前未設立獨立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行政管理職能劃歸經濟發展局管理;設立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房屋建築、市政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為主,並劃歸規劃建設局管理。經濟發展局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均沒有配備水運工程質量監督人員,要開展水運工程監督工作須理順監督機制、引進專業技術人員。
2.2項目基本建設手續及質量監督手續不完善
水運工程項目具有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特點,因項目業主重視程度不同,項目基本建設手續和質量監督手續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投資的水運工程,以及部分非交通行業投資的水運工程項目如石化項目配套碼頭。這就導致工程建設工程中,參建各方履約行為和質量保證體系無法及時監管,部分單位質量意識不強,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或頻繁更換,部分參建單位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以及已完工的隱蔽工程未及時檢查等現象,這些都從源頭上導致了工程質量管理的缺陷。
2.3無水運工程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進駐
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是工程質量控制和評判的重要基礎數據來源,是工程建設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抽檢是在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單位平行檢測的基礎上,組織對水運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間產品、設備及施工工藝進行監督抽檢,對完工工程實體進行檢測鑒定。但洋浦經濟開發區內尚無具備水運工程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海南省內具備水運工程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也僅3家,根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檢測機構在同壹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標段中不得同時接受業主、監理、施工等多方的試驗檢測委托”,目前海南省內水運資質檢測機構無法滿足水運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洋浦要開展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應引進具備水運工程資質的試驗檢測機構,或建立地方試驗檢測機構,配合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抽檢,以確保質量監督的客觀性、公正性。
2.4水運工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尚未健全
洋浦水運工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尚在起步階段,社會信用體系還未有效建立,各方責任主體的自律意識、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部分非公有制企業建設單位盲目追求最低價中標,市場惡性競爭客觀存在,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參建單位由於市場競爭激烈,被迫以低價簽訂合同,各方參建主體投入不足,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
3洋浦經濟開發區加強水運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應對措施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和責任。是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障,為快速、有效的做好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建立保障水運工程質量的長效機制,洋浦經濟開發區采取了壹定的對策,並結合實踐對水運工程監督制度提出了些建議:
3.1理順監督體制,引進專業技術人員結合專家技術支持,政府采購試驗檢測服務
根據洋浦未設立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實際以及質量監督工作的需要,洋浦交通主管部門引進了水運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成立了以專業技術人員加水運專家組成監督小組的監督管理機制。監督組為加強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範監督行為,編制了《洋浦經濟開發區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洋浦經濟開發區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辦事指南》和《洋浦經濟開發區水運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檔案管理辦法》;采購了必要的的行業技術規範、檢測儀器及勞保設備等必備工具;同時針對各建設項目情況,制定了質量監督計劃,在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相關的工地試驗室核查、質量安全綜合/專項督查、交工質量鑒定、竣工質量核查等業務工作時,用政府采購的方式委請專家或委托檢測單位配合。
3.2嚴格基本建設程序,加強對參建單位的管理,特別是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構建水運建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
為理順建設程序,洋浦對水運工程開展了為期壹年的未批先建整治活動,基本完善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登記手續、開工備案手續。對各參建單位質量責任以及主要管理人員責任進行了登記管理,督促各參建單位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單位是項目的核心組織者,對工程質量負總責。但在實際生產建設中因建設單位存在違反建設程序、未批先建、未驗先用、資金不到位、招投標工作不規範以及賦予監理的權、責不統壹無法發揮監理的作用等等不規範行為,引發壹系列的違法建設行為。
目前我國水運工程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三級質量管理體系,社會監理是三級質量管理體系中的關鍵,因此需要重點管理,特別是監理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如:現場監理機構的組成和人員資質、數量是否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是否滿足要求,在工程建設中能否嚴格按規範和制定的計劃實施監理,工作深度是否達到要求等。目前,針對水運建設市場上參建單位不規範的質量行為,洋浦采取了開展年度信用評價、招標投標管理、推選品質優質工程等行政措施進行加強管理。
3.3建議從法規上建立水運工程
“施工許可”制度,優化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對建築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時許多國家對建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采取的做法,這項制度時指由國家授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築工程施工開始以前,對該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開工必備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建築工程發給施工許可證,允許該工程開工建設的制度。目前《建築法》規定了建築工程開工前須申領施工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制度,而《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僅要求港口工程開工前辦理“開工備案”的行政服務事項,法規要求較低,參建單位重視不足,給行政監督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難度,建議從法規上建立水運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公示制度,對未批先建的情況進行公示,追究責任。
4結語
工程質量監督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的政府管理措施,而水運工程作為我國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涉及公***利益、公***安全,更需加強質量監督管理。隨著“壹帶壹路”的發展進程,洋浦水運工程有了新的發展機遇,同時也對省級及各地市級政府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文章通過結合洋浦經濟開發區開展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實踐經驗,提出了理順監督體制、引入專家技術支持、加強對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監督管理、建議建立施工許可制度以及轉變水運工程質量鑒定方式等有效的應對措施,不斷提高質量監督管理水平,希望對同類地市開展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提供參考。
更多關於工程/服務/采購類的標書代寫制作,提升中標率,您可以點擊底部官網客服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