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業務招待費規定的扣除標準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千分之五)。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和其他活動中為招待客人而支付的各種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廣、對外聯絡、公關交流、會議接待、賓客接待等發生的費用。
二、業務招待費包括哪些費用?
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無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沒有給出準確的定義。在稅收執法實踐中,招待費的具體範圍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宴請或工作餐的費用;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費用;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參觀遊覽費、交通費等費用;
4.業務關系人員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差旅費。
三、業務招待費報銷流程
1.業務招待費實行“提前申請,費用報銷”的管理模式。
2.業務招待費發生前,需要在企業微信上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包括應酬對象、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提前申請,必須事後申請。
3.發票報銷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定額發票的印章應清晰可辨。印章不清的不予報銷,發票不全的不予報銷。單筆報銷必須是同壹公司提供的發票,發票的歸屬地必須與費用實際發生地壹致。
(2)如遇特殊情況,收費單位無法提供發票的,可在提供繳費截圖或收費收據後,用其他發票替換。報銷票據必須用鉛筆寫在發票背面,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後方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