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包工程適用簡易計稅規定
1、專業分包包含在總包合同之中,以總包合同為準,如總包合同屬於老項目,則分包合同也屬於老項目,可以采取簡易計稅。
2、專業分包不包含在總包合同之中,不能參照總包合同的開工日期確認是否屬於老項目,而應依據專業分包實際開工時間,來判斷新老項目。
3、專業分包包含在總包合同之中,但該專業分包是在營改增後開工,由於專業分包沒有單獨的施工許可證,以總包合同為準,如果總包合同屬於老項目,分包合同也應視為老項目。
4、沒有施工許可證或工程承包合同,或沒有註明開工日期,可以以實際開工時間作為判斷標準,需要施工單位提供相關證據,同時根據當地稅務機關的政策依據而認定。
二、施工單位進項和銷項有哪些
1、稅率和征收率
(壹)壹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的稅率為11%。
(二)壹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征收率為3%。
(三)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征收率為3%。
2、計稅方法的基本規定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壹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壹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
壹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方法計稅,即:適用3%的征收率。
建築行業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壹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扣後賬戶余額表示應上交的稅金)
貸:應交稅費壹待抵扣稅(抵扣後賬戶無余額)
3、建築企業常見的幾種進項稅額抵扣情形。 要根據納稅人資格和計稅方法的選擇來區分。
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征收率為3%。
壹般納稅人根據其計稅方法的選擇區分如下:
分包工程支出、工程物資、械使用費、臨時設施費、水電費的進項稅額抵扣情況各有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