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有關證件、材料;
2、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提交的申請報告和相關材料、證件進行初審,不通過納稅人申請的,會把材料退回納稅人;同意納稅人申請的,即下發壹份《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
3、納稅人實際填寫好《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以後,連同有關證件、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
壹般納稅人如何報稅?
1、壹般納稅人企業需要在每月的申報期內,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過金稅盤或者稅控盤進行抄報稅處理;2、壹般納稅人企業需要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小小專用發票數據導入及其它應稅項目數據的手工錄入;3、壹般納稅人企業需要在網上申報系統將已在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專用發票數據進行導入,並將其它扣稅平整數據進行手工錄入;4、壹般納稅人企業需要在網上申報系統生成納稅申報資料並導出保存數據,若有稅款產生,需在網上申報系統裏面進行繳款申請;5、壹般納稅人企業在申報完成後需要進行清卡處理,至此壹般納稅人國稅報稅完畢。法律依據如下:《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納稅申報作了如下規定:(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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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法律依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