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銷項稅=含稅價格÷(1+稅率)×稅率
2.城建稅=應交增值稅×7%
3.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3%
4.地方附加費=應交增值稅×2%
5、水利建設基金=銷售額×0.6~1‰(各省征收標準不同)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上期免稅額
本月含稅銷售額(開票金額)=?專用票實際銷售額+專用票實際銷項稅額
當月銷項稅額合計=“專用發票實際銷項稅額”+“普通發票實際銷項稅額”
壹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年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壹個日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單位。壹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擴展數據:
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確認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財稅人員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4.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使用證明及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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