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醫院發票報保險需要發票上寫保險公司名嗎?

醫院發票報保險需要發票上寫保險公司名嗎?

不需要,但是要寫被保人的名字。就是有些醫院會粗心寫錯名字

醫療報銷

1)、門診

(壹)使用醫保卡到門診看病,實時結算,無需報銷。

(二)無醫保卡到門診看病,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醫療藍本)。

1、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2、門診起付線:壹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累計超過1800元。

3、報銷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醫院70%,社區90%,封頂線:2萬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證原件;

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

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普通門診、急診收費的收據原件、

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處方的原件(處方按日期粘貼在收據後面)。

5、提交時間:每月1-10日,當月費用次月提交,當年費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經辦流程:壹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準,單位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錄入企業版軟件,將生成的電子信息及報表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報銷費用。

2)、住院

1、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發生的住院費用。

2、住院起付線:壹個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標準為1300元,以後每次650元。

3、報銷比例:壹級醫院90%,二級醫院87%,三級醫院85%,住院累計報銷30萬元。

4、經辦流程:就醫時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部分住院預付金,即可辦理住院手續,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的範圍,出院時醫院與個人結算清自費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醫療保險報銷需要那些材料

報銷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壹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報銷流程: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就可以即時辦理。 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 上一篇:壹般的小店需要交稅嗎
  • 下一篇: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如何進行免稅會計分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