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房屋所有權人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後6個月內申請購房補貼,申請時間自房地產權屬證書簽發之日起計算。《通知》明確,不得重復享受此項獎補政策和其他已有的住房補貼政策。購買人才公寓、* *產權房、拆遷安置房等政府、經濟適用房和非住宅住房不屬於本次個人住房補貼範圍。辦理手續方面,申請人填寫《宜昌市個人住房補貼審批申請表》,攜帶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辦理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所有人超過壹人的,應當確定其中壹人為補貼受益人。審批通過後,不動產登記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收款人的銀行賬戶。
處理流程:
(1)應用。申請人填寫《宜昌市個人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攜帶房屋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時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人銀行卡(借記卡)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同壹所有人擁有多套住房的,應當確定其中壹套為補貼受益人。
(2)驗收。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備案、不動產登記等相關情況進行系統比對、審核、審批。
(3)分配。審批通過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將在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收款人的銀行賬戶。
相關事項:
(壹)不得重復享受本補貼政策和其他已有的住房補貼政策。
(2)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居住性住房,如購買人才公寓、* *產權住房、征收安置房等,不在本次個人住房補貼範圍內。
(三)在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_亭區、宜昌高新區購房的,個人購房補貼資金由房屋所在地承擔,年終由市財政與房屋所在地區級財政結算。在縣、市、夷陵區購房的,個人購房補貼資金由房屋所在地財政部門籌集和管理。
(四)財政部門負責牽頭實施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籌集和日常管理;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個人住房補貼的受理、審批和發放;住建部門負責協助核實其他現有住房補貼政策的申請和發放情況。各縣、市、夷陵區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稅或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予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