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要選好。該場所應有消防許可證或消防驗收合格證;
2.到當地縣市教育局辦理開園許可證;
3.開園許可證獲批後,還會發布開園通知;
4.帶走公園許可證、開園通知書等材料到派出所備案刻制;
5.去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6.去民政部門領取《民辦非企業等級》表,帶上開園許可證、開園通知書、驗資報告、備案印章、消防檢查材料、教師證、法人身份證等所有材料。如果是租賃的,租賃合同、開園申請書、學校章程等。,應該還在內存裏;
7、民辦非企業證書,攜帶全部材料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以上材料都要在當地地稅局登記,同時可以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如果有食堂的話;
9.帶上以上所有文件,然後去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報告和成本核算。拿著它去國家發改委辦理收費許可證;
10.首次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屬於違法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給予警告,退還收取的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停止招生,繼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整改的,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吊銷辦學許可證。凡買賣辦學許可證,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退還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壹)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管理學生的學籍,實施獎勵或制裁;
(五)向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和其他員工,實施獎勵或制裁;
(七)本單位設施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八)拒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