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壹、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範圍見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三、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附件1規定:“四、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錄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
五、電子出版物
電子出版物,是指以數字代碼方式,使用計算機應用程序,將圖文聲像等內容信息編輯加工後存儲在具有確定的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上,通過內嵌在計算機、手機、電子閱讀設備、電子顯示設備、數字音/視頻播放設備、電子遊戲機、導航儀以及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設備上讀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達思想、普及知識和積累文化的大眾傳播媒體。載體形態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讀光盤(CD只讀光盤CD-ROM、交互式光盤CD-I、照片光盤Photo-CD、高密度只讀光盤DVD-ROM、藍光只讀光盤HD-DVD ROM和BD ROM)、壹次寫入式光盤(壹次寫入CD光盤CD-R、壹次寫入高密度光盤DVD-R、壹次寫入藍光光盤HD-DVD/R,BD-R)、可擦寫光盤(可擦寫CD光盤CD-RW、可擦寫高密度光盤DVD-RW、可擦寫藍光光盤HDDVD-RW和BD-RW、磁光盤MO)、軟磁盤(FD)、硬磁盤(HD)、集成電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R-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記憶棒)和各種存儲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