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在銀行端查詢繳稅中需要納稅人持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到銀行查詢繳稅,商業銀行通過國庫發送查詢繳稅請求,納稅人確認後,商業銀行辦理查詢繳稅業務,商業銀行將繳款回執發送至國庫,國庫轉發繳款回執至稅務機關。
銀行端查詢繳稅需要簽訂三方協議,協議中的三方是指:納稅企業、稅局、銀行。納稅人納稅申報,並確認繳稅後,稅務機關生成查詢繳稅信息,納稅人到銀行,由銀行發起查詢信息,到稅務機關查詢納稅人申報信息後,在收款或扣款成功後,將回執實時返回稅務機關。
納稅人持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到銀行查詢繳稅。
商業銀行通過國庫發送查詢繳稅請求。
納稅人確認後,商業銀行查詢繳稅業務。
商業銀行將繳款回執發送至國庫,國庫轉發繳款回執至稅務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