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註銷為例說明註銷步驟:
有限責任公司註銷營業執照的程序:
壹、處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由破產管理人簽名。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由破產管理人簽名。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和解散判決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人民法院、公司審批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將決議提交股東會確認,並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
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審批機關對清算報告簽署備案確認意見的,可以不再提交該材料。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不提交此材料。
5.確認的清算報告;
公司在破產程序結束後辦理註銷登記的,不提交該材料,但提交人民法院關於破產程序終結的裁定。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
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辦理註銷登記的,不提交此材料。
7.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
應提交“註銷公告”證明(樣本為45天);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
8.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9.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企業登記機關加蓋公章,或者由其指定代表加蓋公章或者簽名。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核實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準備好所有材料-工商受理人初審-工商審核人審批-出具註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