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
摘要略二、《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發布(第二批)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14號
摘要略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1號
摘要(壹)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對改制前的企業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稱房地產)轉移、變更到改制後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二)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並為壹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並後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三)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分立後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四)單位、個人在改制重組時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對其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被投資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
摘要(壹)關於公益性捐贈支出相關費用的扣除問題。(二)關於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權投資的稅務處理問題。(三)關於跨境混合性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問題。(四)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改為查賬征收後有關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五)關於文物、藝術品資產的稅務處理問題。(六)關於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的收入時間確認問題。 第三部分實操演練 本期演示為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操作輔導—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 (壹)新增采集 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中的“綜合納稅申報”選擇印花稅稅源信息采集,點擊“在線辦理” 進入印花稅稅源采集頁面,查詢條件中稅款所屬期起止分別默認為當前系統時間的上月初、當月月末,且自動帶出稅款所屬期起止對應的已采集條目列表,若默認稅款所屬期內無已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則顯示為未采集,可直接對該筆稅源信息進行采集。如果其他稅款所屬期內已采集印花稅稅源信息,可修改“稅款所屬期起”、“稅款所屬期止”,點擊查詢,則可查詢對應稅款所屬期內已采集稅源信息。 點擊“印花稅稅源明細表”,根據實際情況從下拉框選擇相應稅目,如“加工承攬合同”。錄入相應所屬期、應納稅憑證書立日期、計稅金額(或件數),系統將自動計算出應納稅額。如可享受稅收優惠的,下拉選擇“減免性質代碼和項目名稱” 如果已有認定的印花稅稅種信息,系統按照納稅期限自動帶出稅款所屬期起止,不可修改,並自動帶出已認定的應征印花稅稅目。 全部應采集信息填寫無誤後,點擊提交後確認提交即可。 印花稅稅源明細表 註意點擊報表下方的“提交”按鈕後,還需點擊左上角“確認提交”方可完成采集。 等到采集狀態為“已采集,已導入”後,可進入“財產與行為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 (二)修改/刪除稅源信息 在印花稅稅源信息查詢界面,可對已采集的印花稅稅源信息進行查看、修改、作廢操作。如下圖所示。如狀態為已采集、已導入狀態,需先作廢導入,重新點擊采集采集稅源信息後確認提交。作廢導入
常見問題1.由於瀏覽器原因,按次采集稅源時頁面跳轉需手工點擊。因瀏覽器版本等問題,按次采集稅源信息時,點擊“新增”按鈕後,如未跳轉到印花稅稅源采集模塊,需手動點擊上壹界面“查詢”按鈕,則會跳出未采集的按次采集稅源列表。
2.查詢未采集信息時需選擇相應的稅款屬期起止,才能跳出正確的未采集信息。
3.按次采集時“稅款屬期止”數據項需手動更正。當按次采集日期為當月1日時,稅款屬期起為當月1日,系統會將稅款屬期止跳成月底最後壹天,需手動調整為當天。其他日期情況下,系統會自動將稅款屬期起止跳轉至同壹天。
4.按次申報的印花稅稅種無需按次認定稅費種信息,可直接按次采集申報。
5.註銷申報時當期印花稅暫無法通過電子稅務局線上申報,需到所屬稅務分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