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第壹類:壹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第二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類:具有壹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消費稅征收地點: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核算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委托個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衍生問題:
消費稅可抵扣的九項是什麽?
允許扣稅的項目:1.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2.外購已稅高檔化妝品生產的高檔化妝品。3.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4.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5.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6.外購已稅木制壹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壹次性筷子。7.外購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8.以外購已稅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不含航空煤油和溶劑油)9.從葡萄酒生產企業購進、進口葡萄酒連續生產應稅葡萄酒。扣稅計算公式如下: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