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建築企業不壹定會選擇小規模,需要視情況而定。
壹、“營改增”的意義和趨勢?
1)營業稅是對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商品與勞務稅。增值稅是以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壹種流轉稅。“營改增”是將原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為繳納增值稅。?
2)增值稅采用多環節征稅,並且對每壹環節的增值額進行計稅,這就有效的避免了對企業的重復征稅,使得稅負更加合理。“營改增”的實施將優化稅制結構,完善稅務制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不斷變化更新以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實施“營改增”,對於避免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稅負、促進企業投資、優化產業結構和分工,以及加快國民經濟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等具有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3)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先後下發有關建築企業的所得稅處理的稅收政策性法規和文件。如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公告13號、23號、25號、51號、財稅[2011]111號、財稅[2011]110號等稅收政策性法規文件,對建築安裝行業,特別是異地施工建築企業的涉稅處理產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響。2013年4月1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壹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力爭“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這又將對建築行業產生重要涉稅影響。因此,建築企業如何應對“營改增”政策的挑戰,提高規避稅收風險、進行合理納稅,意義重大。?
二、“營改增”對建築行業的影響?
(壹)對稅負的影響?
“營改增”前,建築業營業稅稅率為3%,“營改增”後,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壹般納稅人稅率為11%。“營改增”對建築行業稅負的影響與建築企業是否被認定為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有密切關系,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因不存在進項稅額抵扣事宜,如果不考慮城市建設維護費和教育費附加,建築業稅負則由3%減少到2.91%,而對於建築業壹般納稅人,稅負的增減取決於進項稅額扣除的大小。即“營改增”對建築業企業稅負的影響,與建築企業自身是屬於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壹般納稅人而產生不同的影響。?
對建築業壹般納稅人而言,按“營改增”前的含稅價測算,建築業壹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扣除額達到收入的6.91%才能與“營改增”前營業稅稅負持平。如:實現100萬元的工程收入,壹般納稅人在“營改增”前,應交營業稅=100*3%=3萬元,“營改增”後,如果進項稅額扣除率達到收入的6.91%,則應交增值稅=100/(1+11%)*11%-100*6.91%=3萬元,與應交營業稅持平。因此,進項稅額扣除額若大於收入的 6.91%,稅負則會減輕,否則,稅負反而會增加。?
按成本組成來看,建築業成本主要由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人工費以及其他費用構成,成本構成中,材料費壹般為50-60%,機械使用費壹般為20-30%,人工費壹般為20-25%,其他費用壹般為3-7%。在沒有新增固定資產、業務分包的情況下,因原存量資產不能抵扣進項稅,進項稅額的來源就主要靠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因不同類型工程項目的成本結構差異較大,如:路基工程,機械設備投入較大,參與施工的勞務人員比較集中,機械使用費、人工費占比較大,而橋梁工程和路面工程壹般情況下材料費占比較高,即“營改增”對建築業企業稅負的影響,因建築業企業承攬的工程項目類型的不同而不同。?
(二)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1、對資產賬面價值的影響?
因購買材料、固定資產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將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不作為資產入賬,因此,材料、固定資產等資產的賬面價值會小於“ 營改增”之前的入賬價值。?
2、對資產負債率的影響?
如果“營改增”前後稅負基本持平,因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小,在負債總額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將會導致資產負債率的上升。?
3、對收入的影響?
營業稅屬於價內稅,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營改增”後,收入便由價內稅改為價外稅形式,因此,如果現有定價體系不變情況下,收入將會降低9.91%。如:完成100萬元的工程,“營改增”之前,收入為100萬元,而“營改增”之後,收入=100/(1+11%)=90.09萬元,減少了9.91萬元。?
4、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營改增”之前,建築業的營業稅壹般由建設單位代扣代交,營業稅不會影響到施工企業的現金流。“營改增”之後,相關的增值稅則必須由建築企業自行按當期驗工計價的收入計提銷項稅,並扣除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後計算繳納。建設單位若只計價不付款,建築施工企業也需按當期驗工計價的收入交納增值稅。對於壹般納稅人而言,銷項稅額達收入的11%,在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情況下,會嚴重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即使建設單位驗工計價後及時付款,壹般也要直接扣除5%-10%的質量保證金,而這部分收入不會因為沒有收到款項就不繳納增值稅。因此,在建設單位及時付款的情況下,也會影響到建築施工企業的現金流。? (三)“營改增”對產品造價的影響?
因營業稅屬於價內稅,所以現有建築工程造價是含稅價,100萬元的工程價款收入,其中不含稅造價為96.70萬元,稅金及附加為3.30萬元,3.3/96.7=3.41%,因此,目前建築業造價中稅金取費系數定3.41;而增值稅屬於價外稅,其稅負由消費者承擔,100萬元的工程價款收入,其不含稅造價也為100萬元,即原來建築產品的造價構成被完全改變。因此,“營改增”後,建設單位的招標概預算編制將出現重大變化,相應的施工圖預算編制和設計概算也將按新標準執行。由於要執行新的定額標準,企業的內部定額需要重新進行編制,企業施工預算也需要重新進行修改。?
所以,“營改增”會導致國家招投標體系、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預算報價、建築工程造價及建築市場發展等壹系列變化,對建築業產品造價產生深刻的影響。?
三、應對“營改增”的具體措施?
(壹)做好稅務籌劃,減輕企業稅負?
從進項稅額抵扣最大化和壹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的不同加以考慮,減輕企業稅負。例如,適時改變用工方式,進行勞務外包,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加進項稅額。對於進項稅額嚴重不足的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以成立專門的分支機構,以小規模納稅人身份納稅申報。?
(二)審慎選擇供應商?
上遊供應商若是低稅率,下遊消費環節的企業稅負必定加重,所以必須嚴格材料供應商和分包商的篩選,要求材料供應商和分包商必須是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在同等價格下,選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材料供應商和分包商,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價時,需要充分考慮可抵扣的進項稅。?
(三)及時調整財務預算等考核指標?
“營改增”後,企業的營業收入、采購成本、營業成本、營業利潤等財務指標的數據會發生變化,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也會發生變化,這壹切變化,使得必須及時調整收入、資產負債率及其他財務預算指標,在進行考核和對比分析,以及提供給外部使用時,要對相關指標加以還原或作必要的說明。?
四、結束語?
“營改增”的實施將完善我國的稅務制度,優化稅制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營改增”對建築施工行業的影響面廣,影響因素復雜,面對“營改增”工作的迅速推進,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抓緊時間,仔細研究應對措施,做好全面準備,使“營改增”政策在建築企業平穩過渡,將不利影響降到最低。?
參考文獻:?
[1]張暉.探究“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及其對策[J].財政監督,2014;2:66?
[2]瞿才.“營改增”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影響及應對[J].科技經濟市場,2013;12:102-103
參考資料
稅務網校.中華會計網校[引用時間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