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相關部門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可以領取。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六、將第十五條、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五條,修改為: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擴展資料為了進壹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方便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發票,按照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壓縮納稅人開辦時間的要求,凡是符合條件的新辦納稅人申領發票1天辦結。
“1天辦結”條件
(壹)按規定完成稅務登記信息確認。
(二)完成辦稅人員、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下同)的實名認證。如新登記為壹般納稅人的商貿納稅人申領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完成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購票員“四員”的現場實名制登記。
(三)領用增值稅發票的,應按照規定完成稅控設備發行等事項。
申領發票辦理流程:
申領發票包括發票票種核定和發票領用兩個部分,具體如下:
(壹)發票票種核定部分:
業務概述
對已辦理“多證合壹”登記信息確認和實名認證業務,需領用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依申請核定其領用發票的種類、單次(月)最高領用數量、最高開票限額等票種信息,推薦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線上申請。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申請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稅務行政許可管理。最高開票限額由納稅人申請,區縣稅務機關依法審批。
新辦納稅人首次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50份。
(二)發票領用部分:
業務概述
對已辦理發票票種核定,需要領用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依據其申請,在核定範圍內發放發票。如納稅人選擇“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線上申請的,可選擇回單櫃或郵政EMS領取發票。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11年)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發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