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營業執照商店名稱的方法如下:
1.到公司註冊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證照變更,受理後5至10個工作日拿到新法定代表人的證照;
2.攜帶全部材料到質監局變更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受理後2至3個工作日領取;
3.在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取得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並且必須為新的股東和法人出具新的驗資報告;
4.變更公司基本賬戶,變更公司法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和公司信息。
營業執照的信息變更規定如下:
1.變更營業場所。壹個公司只能有壹個經營場所,壹個營業執照上只能登記壹個特定的公司註冊地址。公司要開拓市場,另設經營點,不考慮設立分支機構的,需要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註冊地址。
2.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名稱作為公司名稱,需要在營業執照中記載。名稱變更時,還需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公司名稱;
3.經營範圍的變化。企業的經營範圍是公司經營活動的法律邊界。企業主要從事營業執照未登記的業務時,也必須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經營範圍;
4.法定代表人變更時,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可以決定公司的經營方向,承擔作為市場主體的責任。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信息發生變更,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材料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登記機關依法決定變更登記、註銷登記、註銷登記的,市場主體應當繳回營業執照。拒不交回或者無法交回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宣布營業執照無效。